消防水泵是滅火救援的重要設備,在消防滅火中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。按照我們的習慣性思維,凡是重要設備就應設過載保護。但“民規’’第8.6.3.5條、第1 0.2.2.4條(3)條規定:“對于突然停電會導致比因過負荷而造成損失更大的配電線路,不應裝設切斷電路的過負荷保護電器(如消防水泵的供電線路),但應裝設過負荷報警電器’’。照此規定,消防水泵不應裝設過載保護切斷裝置。這主要是考慮到火災發生時,應全力保證消防用水的需要,因為由于水泵過載可能造成的線路、設備損失與火災損失相比微不足道。但在工程實際中甚至在一些標準施工圖集,包括高,F行教材中所介紹的消防水泵電氣圖上,消防水泵電路仍然加上了過載保護切斷電器,如《建筑電氣安裝工程圖集》JD13第3 18頁‘高層建筑消防系統全電壓啟動消防水泵控制裝置圖(二)’’。這顯然不符合規范要求